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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我院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为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制订
 

我院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为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领导小组: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复试小组: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各研究方向导师组

职责及工作基本规范: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复试工作的各项原则及复试办法,组织考生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考原则,并对各系遴选的复试导师进行培训。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4月1日,方式为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ccmusic/yanjiushengchu/。

2、复试导师的遴选和培训

遴选办法:由各系务会提供推荐名单,经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培训方式:主要采用全院集中培训和各系分别培训的方式。

培训内容:(1)要求复试导师按照工作规范和评分原则,公平、公正地对每一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评分与考核,选拔出各方面素质较高的学生;(2)传达并详细讲解北京教育考试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相关精神和文件;(3)签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导师承诺书》。

3、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培训情况:主要针对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培训,要求认真、仔细、严肃、严谨、保密,按时到岗,签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4、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信息表等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如有问题者,需要提供教育部出示的学历认证报告。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复议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研招办审理报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给予答复。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工作办法,详见附件1。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3、考生查询复试的时间4月1日,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ccmusic/yanjiushengchu/。

4、我院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5、接受考生咨询与投诉电话

研究生处招办电话:64887364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6488738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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