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及河北省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录取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手续:被我校录取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请于2014年6月16日—27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校区综合楼三层0304,建设路校区到科技楼6层)领取录取通知书,本通知书不得代领。凡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与网报信息不一致或网报填写的联系方式错误的考生,须按上述规定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未领且网报通信地址为唐山市区以外的考生,我办将在6月30日按考生网报地址及联系方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本通知书、入学须知及附带材料等丢失不再补发,请妥善保管。
二、应届生学历、学位信息采集:应届考生须在2014年7月10日前将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传真或交至我办(主校区传真:0315-2592092;建设路校区传真:0315-3725861)。省考试院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与教育部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或学位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以及教育部不承认其学历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能为其办理录取审核备案手续,遗留问题将由考生自己负责。应届生2014年9月1日报到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它事项:参见随通知书发放的《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