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入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含港、澳、台、华侨及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须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体检
具体要求:
1、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自行从我院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1)考生于体检前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填写有关栏目;
(2)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严重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3)《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第四页末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二、凡被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根据自己被录取的类别下载相应《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填写、盖章。
三、《协议书》及《体检表》务必于4月30日之前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需注明“硕士研究生体检表、协议书”。
※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批准的名单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552
附件: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doc
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doc
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各类协议书-.zip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