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于2012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报到。手续不全者,不允许报到,其他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定向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委托培养合同书”、“自筹经费合同书”签字盖章后入学报到时需提交一份,不带合同书的新生不予报到。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需按《北京科技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及交费金额,将学费汇入本人长城借记卡账户,未带付款凭证者不予报到。
二、奖助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学校免除学费,并提供生活津贴0.3万元/生/年;申请到助管、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学校提供岗位津贴0.3万元/生/年。学校每年按10个月发放津贴。
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及国防定向硕士研究生免除学费,不提供生活津贴。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免除学费,不提供生活津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免除学费,并提供生活津贴。
三、体检:全部新生报到后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档案材料:研究生新生全部档案材料(定向生、委培生除外)寄至考生所报考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材料不到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新生不转档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新生全部档案材料寄至考生所报考学院党委办公室。
五、组织关系:所有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每人单独开一份介绍信,入学报到时,直接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研究生党员入学报到前,由本人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外省市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由非教育系统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由在京高等院校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六、户口迁移: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考生除外)和委培生不转户口,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自愿迁移的新生每人单独开具并自带户口迁移证来校报到。
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中所填项目要求一致(出生地及籍贯应详细到市或县),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局派出所公章,户口转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生源不迁移户口,来自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片。
凡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需自备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两张,以备使用。
七、住宿:MBA、MPA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生源地为京外单位的进校委托培养研究生,学校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生源地为北京的委托培养及定向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国防研究生除外)。具体住宿安排于新生报到时确定。
八、新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脱帽半身正面一寸照片5张。
九、8月29日进行研究生新生英语免修考试,具体安排报到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全部新生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内报到,提前到校者,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