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含MBA)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宁夏大学B区研究生院报到,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本省区党组织关系转至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跨省区党组织关系转至宁夏自治区教育工委,团关系转至宁夏大学团委(MBA考生不转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三、请考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将我校寄发的“调档函”送交或邮寄(邮政机要或邮政特快EMS,我校不接收非邮政快递方式,考生用其它方式邮寄丢失责任自负)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务必于10月1日前将档案转至宁夏大学研招办(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否则后果自负。档案在宁夏大学的考生(含教职工)须在研招办核实自己的信息后,由我院集体办理调档事宜。需要转迁户口的考生在入学时需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派出所。在职人员还须带工资转移证明,印章须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我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MBA考生缴纳学费(17000元/年),考生须于报到当天刷卡交费,不收现金。
五、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报到;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入学时需提交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以学号命名(带学号名单开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到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六、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住校,生活用品及被褥自带或由校方配发(考生自行购买),住宿年收费标准有:1500元、1200元、1000元三种。禁止带家属住宿。
七、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不合格者或在考试过程中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