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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中国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7月1日起开始发放。为了保证录取新生能够顺利办理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通知书发放方式1、EMS邮寄除通讯地址填写自取考生外,其他考生录
 

中国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7月1日起开始发放。为了保证录取新生能够顺利办理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书发放方式

1、EMS邮寄

除通讯地址填写“自取”考生外,其他考生录取通知书已一律采取邮政EMS方式进行邮寄。EMS单号请于7月3日以后登录本网站进行查询。

2、自取

填写“自取”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领取。

领取时间:7月1日-7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领取地点: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A204房间

二、学费

所有录取新生均应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需要等待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进行缴纳。请在8月20日前按规定标准交纳学费。交款方式如下:

1、银行代扣费:

将学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本人银行卡中,具体交费方法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新生交费指南。

2、汇款交款:

账户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21001460008052501120-0003。

仅限由于我校开卡失败,未随录取通知书发放银行卡同学使用该方式交纳学费(具体名单见附件二)。该部分同学请于入学报到后,自行前往建设银行沈阳铁路支行办理银行卡业务。其余同学一律采取银行代扣费方式交纳学费。

三、培养合同书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下载非定向培养合同书,打印一式两份,经研究生本人签字后协议即可生效,无需其他签字盖章。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合同书,打印一式三份,除研究生本人签字外,必须经研究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

3、研究生培养合同书返还截止日期为7月25日。研究生培养合同书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校存档一份,其余部分入学报到当天返还。

4、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A204房间招生办公室

接收人:姜春玲,单磊邮编:110013联系电话:18900910901

建议使用邮政EMS方式进行邮寄。学校不负责到其他快递指定地点领取信件。如因使用其他快递方式造成信件无法妥投,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党组织关系的转递

请各位同学登录研究生院党总支与学生工作办公室http://www.cmu.edu.cn/graduate/viewpage.asp?pageid=8305查询《2014年拟入学新生党组织关系转递须知》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有关入学报到的具体事宜详见附件一《201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

请各位考生及时交纳学费,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合同等录取材料,以免影响正常录取。我校将在入学报到前,对新生的录取材料及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录取材料上交不全或不具备入学资格者取消录取,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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