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费说明
“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费6000元/年,分年度交清。“协议培养”者按培养协议交费。“公费培养”研究生不交培养费。下列各项费用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
1、住宿费1200元/ 年,分年度交清。
2、教材费预收300元/三年,入学时一次交清。
3、学生保险费:标准为60元/人•年(其中40元为商业医疗保险,2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险(因病门诊和既往病史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等,其最高理赔额分别为8000元和70000元;三年合计180元,入学时一次交清。
以上费用入学报到时交校财务处,交齐相关费用后方能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报到入学有关事项
1、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于2013年9月5日来研究生学院报到。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入学前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党、团员组织关系须经县(市)以上党、团组织转。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省外新生需转至: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省内新生直接转至:湖南科技大学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随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3、本人户口关系是否迁移,由新生本人自定。户口迁移证交湘潭市雨湖区桃园路派出所;属公费培养且系国家职工者转工资关系,工资关系交由研究生学院;属自费、委培者可不转人事档案。
4、新生报到时须交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登记表》和《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个人现实表现鉴定表》(非应届生)各一份。
5、新生个人学习、生活用品等由本人自备。
6、学校在湘潭市区不设接待站,新生到达湘潭市后可乘14路公交汽车来校(终点站)。新生到校后直接到南校区研究生学院报到,领取报到程序单,依次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三、报到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到地点:南校区研究生学院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1-58291318(学生管理科)、58291656(培养科)、58291000(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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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