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级新生:
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通过邮政EMS寄出,为确保《录取通知书》的妥投,请各位考生在5月2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34.213.120/jsp/login.jsp),核对、修改个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
提示:通知书地址请尽量填写详细,应有“省、市、县(区)、街道、单位(小区楼栋)等”,邮编、联系方式应准确。
录取通知书如需自取的,请将通讯地址改为“通知书自取”字样(建议本校学生都改为自取)。请携带本人证件(一卡通或身份证)自行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领取(在外实习的同学可以委托其他同学代领),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研究生处网上另行通知。如有其他疑问,可以与0592-6291269联系,或直接在15级班级群里单独QQ留言给张老师。
★部分入学注意事项提前告知:
★1.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条件的新生:必须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和一张照片(请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特别提醒:
1)2010年起,福建省内生源户口一律不作迁移,福建省外生源迁户口自愿,学校不作强制规定。
2)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非因退学、转学,中途不得将户口迁出学校。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自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至保卫处,逾期视为不办理户口迁移,已开出的《户口迁移证》退回原迁出地。
3)新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三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要完全一致,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
4)建议新生自己留存一份《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备用。
★2.党(团)员应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转党组织关系(包括预备党员,入学积极分子不包括):
外省新生转至:厦门市委组织部;
本省新生转至:厦门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团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厦门理工学院团委。
附件1:信息系统中修改通讯地址办法
附件2:2015级拟录取新生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