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请对本人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进行确认,具体通知如下:
一、邮寄
邮寄地址默认为考生初试网上报名地址或5月28日前成功修改的通信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关于2015年拟录取考生更改联系方式的通知》)。
录取通知书如有遗失原则上不予补发,请考生务必确保邮寄地址的完整和准确。
1、邮寄范围:未向我校申请自取通知书的考生(通信地址为我校的考生除外)
2、邮寄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近期相关通知
二、自行领取
需要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于5月28日前(逾期不再接受)通过电子邮件gaod197@163.com注明(含考生编号、专业、姓名、联系电话),自取的不邮寄。
1、自取范围:申请自取的拟录取考生和通信地址为我校的考生
2、自取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近期相关通知
3、自取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到我校研招办(行政楼217)领取(替他人领取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三、以下情况录取通知书缓发:
国家录取检查需对信息进行复核复议的考生。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