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研究生:
祝贺你成为我校2013级一名新生。为了使你按时到校报到,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9月4日、9月5日(星期三、星期四)8:30--17:00
报到地点:相关学院
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
(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传媒学院)
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管理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须来电来函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以及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若发现有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需带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黑白、彩色皆可)。
三、党团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省内考生介绍信抬头写至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考生介绍信抬头写至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介绍信在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分党委。
共青团员带好团员证即可,团员证丢失者携带由所在单位基层团委开具的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武汉纺织大学团委。
四、户口关系迁移
2013级研究生新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原则,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定向、委培考生无需转户口。
考生需要转户口者,凭录取通知书到现在学习或工作的单位开具“户口迁移证明”,入学报到时交由各班联系人。迁入学校者身份证照片由武汉纺织大学保卫处指定的地点统一拍摄(有武汉市身份证者可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址南湖校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
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注:办理迁移手续时,应认真核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各项,发现错误及时更正,以免来校后落户困难。
五、学费与住宿
我校2013级研究生实行公费和自费,对于考生的学费标准请详细咨询相关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由相关单位另行通知。公费和自费仅适用于一年级,二年级后公费或自费按奖学金资助体系重新评定。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入学报到时查看寝室安排。如若申请不住校,须在报到时向研究生处提出。住宿费标准500元/人·年。
六、各学院报到联系人通讯录
学 院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吴老师 | 59367574 | fcxy@wtu.edu.cn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韩老师 | 59363336 | 358854555@qq.com |
服装学院 | 魏老师 | 59363717 | 3016959@qq.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59363511 | 714505858@qq.com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莫老师 | 59363391 | 649356110@qq.com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辛老师 | 59367409 | 1542939413@qq.com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朱老师 | 59367297 | 475629169@qq.com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古老师 | 59367336 | 1585259101@qq.com |
管理学院 | 李老师 陈老师 | 59367318 59363328 | 108776899@qq.com 46258848@qq.com |
环境工程学院 | 邹老师 | 59367338 | 209966@qq.com |
传媒学院 | 张老师 | 59363742 | 923567099@qq.com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59367580 | 7692384@qq.com |
会计学院 | 朱老师 | 59367548 | 894330216 @qq.com |
经济学院 | 赵老师 | 59367570 | jjxy59367570@163.com |
外国语学院 | 徐老师 | 59367300 | 505115749@qq.com |
七、其他事项
1.新生生活用品自备,注册前暂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证明身份。
2.开具“户口迁移证明”和“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注意有效期间,我校9月初才能接收新生的户口与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与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在有效期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3.2013年研究生迎新点设在校内,各车站不设接站处。
4.乘车路线
南湖校区:武昌火车站乘538路到纺织大学站,汉口火车站乘536路至鲁巷广场转583路、810路或乘10路至武昌火车站转538路到纺织大学站。市内乘572、586、739、590、810、811、901纺织大学站即到。
阳光校区:可乘901(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或先乘车到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阳光校区。
5.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若有变动,以网上通知为准。联系电话:027-59367495,传真: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
二O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