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级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发放,现通知如下:
1、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即日以EMS形式寄送,考生接收地址为报名时所留的寄送地址(申请寄送地址变更的考生则为变更后的地址),请注意查收并妥善保存,供报到使用。
2、本校应届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原则上不提供寄送
考生自取时间:5月29日起发放,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本校应届生及部分自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发至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请联系研究生秘书(即考生复试二级学院联系人)领取。
注意事项:
(1)自取通知书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缴费清单、户籍迁移说明、党团关系迁移手续等)、调档函(非本校应届生)、银行卡(用于缴费、奖助等,含说明)等。
(3)考生凭有效证件和通知书开学报到时,录取通知书原件上交。
咨询电话:022-23785573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