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入学报到凭证,不得遗失。
二、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军人持相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无故逾期半月以上(含半月)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到注意事项(咨询电话023-62460038)
1、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带毕业证的应届生不能报到!!
2、户口关系: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凭学生本人自愿(即新生入学时户口可迁可不迁),但委托培养考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受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委托,我校保卫处在新生报到至2013年10月10日前集中代为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此后至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南山派出所均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大重庆内农转城学生除外)。
需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入户,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附2号。同时,将本人一寸近期照片贴于迁移证左上角,并在迁移证空白处写上本人学号及班级号,报到时交给学校保卫处(地址:紫竹苑学生三食堂旁)。
不迁户口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填写《未迁户口登记表》(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填写,请自行到http://deptweb.cqupt.edu.cn/yjsb/zhaosheng.php下载)并贴上一寸近期照片后,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户籍咨询电话:南山派出所023-62463666(上班期间)
保卫处023-62461150(上班期间)
3、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及党组织关系办理:入学新生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其党员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请使用新版的三联单介绍信,有效期开至9月开学时间。
(1)重庆市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的单位写“重庆邮电大学××学院”。入学报到时连同党员材料一起交到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送组织部审查;
(2)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要求,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须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不需再开纸质介绍信。请新生党员入学前到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往支部请选择“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所在学院党总支或支部”。在转接原因处请填写新生入学,并注明录取学院、专业。入学报到时需到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登记并提交党员材料。
团员须带团员证,凭团员证直接转团组织关系。
4、一寸半身免冠同底近期照片5张。
5、宿舍:我校学生宿舍采取社会化公寓管理方式,房源不同,定价不同,最高为每生1200元/年(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不包括卧具费用)。新生入学时房间已经安排,不可自主选择。
四、关于奖学金及贷款申请(咨询电话:023-62461652)
1、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开学时按照《2013级新生入学缴费须知》规定的方式缴纳学杂费。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在入学时可冲抵第一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2、2008年起国家助学贷款更多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方便,家庭经济困难确需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先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学报到时将银行出据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返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办理事宜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3、开学报到后,家庭经济困难且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办银行要求:①填报内容完整且无涂改、表中涉及家庭收入栏金额涂改无效;②印章清晰;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学生证复印件;
(4)见证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
(5)个人在贷款经办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复印件;
(6)若父母亲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7)若父母亲去世的,须在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五、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桠崇文路2号
报到期间,我校在菜园坝火车站设有接待站。在菜园坝火车站乘347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