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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13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亲爱的新同学:祝贺并欢迎你考入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深造!为了方便你办理入学报到的各项手续,我们对报到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一、报
 

201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并欢迎你考入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深造!为了方便你办理入学报到的各项手续,我们对报到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2013年9月4日(周三)上午8:30-11:30。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和建大研究生微博公布,请注意查阅。

二、报到地点:

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研究生新生报到处(请见校内指示牌)。

三、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其他材料复印件各一份,A4大小);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地区的,直接转至“沈阳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在学院(部);党组织关系在沈阳以外地区的,转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

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转递组织关系。

4.户口迁移证。现户口在辽宁省外或属辽宁省内集体户口的新生可以自愿迁移户口,迁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各项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

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以及户口在辽宁省且为非集体户口的新生不迁移户口。

5.工资情况证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在职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本单位(与报考信息一致)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开具的能够体现工龄的停发工资证明信。

6.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填写并携带“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具体申请及实施办法入学后另行通知。

四、缴费说明

1.学费。学费可一次性缴纳,也可分年度缴纳,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不收取现金。请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新生,在开学报到前10日内,将学费(各学科领域学费见缴费通知单)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龙卡内,缴费收据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发放。为保证转帐扣缴的成功,请在存款时在应缴费用的基础上多存10元。

2.住宿费。住宿费为1100-1800元/年(以实际住宿情况为准),新生在报到办理入住手续时以现金的方式缴纳。

此外,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可自备也可自愿购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床上用品,价格为528元/套(含棉被1个,夏凉被1个,棉褥子1个,被罩2个,床单2个,枕芯1个,枕套1个,枕巾2条,蚊帐1个,被蒙1个)。

3.其他费用。体检费6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60元/年,商业医疗保险费40元/年(自愿)。

4.建行龙卡使用注意事项

①为方便新生入学缴费、在校期间生活消费及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发放,学校统一为每位新生办理了建行龙卡。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袋上标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错误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4-24692692)。

②核对无误后,请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当地任意建行柜台办理银行卡密码修改业务(银行卡统一初试密码为:955330),银行卡密码修改成功后,方可正常使用。

③新生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可一并存入建行龙卡内,学校只按收费标准扣缴学费。

④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龙卡,将作为在校期间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指定账户,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及时挂失并到所在学院(部)备案后办理新卡。

⑤因故不能报到入学的新生,请将银行卡邮寄回计划财务处(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计划财务处,邮政编码:110168)。

五、注意事项

1.请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以研究生身份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mis.sjzu.edu.cn/login.aspx?type=2),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完成导师双选操作。

2.本着以人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外语分级教学资格考试,请做好考试准备。

3.所有新生都必须按时报到并交回录取通知书(可将录取纪念卡裁下留作纪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研究生学院请假(联系电话:024-24694567),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逾期一周或假满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在校内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住宿的,须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5.研究生宿舍内禁止违章用电用火,报到时请勿携带电炉、电热杯、电褥子、电暖手宝、吹风筒、电夹板、酒精炉等器具。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报考资格、档案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7.请随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grs.sjzu.edu.cn)和建大研究生微博(http://e.weibo.com/u/2340846533)的相关通知,如有其他变化将及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24-24694567。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4-24692889,联系人:张玮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4-24694567,联系人:范居一

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024-24694568,联系人:郎玥

2.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赵永麒 024-24690073
土木学院 魏学艳 024-24694123
环境学院 周东旭 024-24694263
材料学院 蒋宏伟 024-24690301
机械学院 张  浩 024-24692190
信息学院 邱明皓 024-24691130
管理学院 徐晓晴 024-24694349
艺术学院 郝  雪 024-24694269
思 政 部 顾心倩 024-24692269
理 学 院 李  旸 024-24693531

沈阳建筑大学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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