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录取通知书拟定于6月8日发放,现就通知书发放工作作如下说明:
1、自取时间:6月8日-11日(上午9:00-11:40;下午2:00-4:40)。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锦绣校区行知楼西206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现场与考生电话确认。
2、除自取考生外,其他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11日按照本人复试报到时提供的通讯地址以EMS寄出。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并及时查收。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
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