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1.学术学位: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2.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舞蹈学:专业理论笔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和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艺术传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和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舞蹈专业测试(100分)、专业学科能力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编导:舞剧结构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100分)、专业学科能力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音乐剧: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学科能力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学科能力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国际标准舞: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学科能力口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现代舞: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学科能力测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100分),三门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学位研究生:
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
2.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
四、拟录取原则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以学科划拨名额,对各学科复试合格考生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位导师当年招生指标不超过两名的原则,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5-25
相关附件:附件1:201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2:北京舞蹈学院201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调整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