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8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6月9日到录取学院教学办领取通知书。
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按预通知在考生信息平台更改邮寄方式为“自取”《通知书》的,请于指6月8日至2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青岛校区研招办(行政办公楼604)领取,代领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委托函。
3.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周二(6月9日)按照本人网上报名确认的“通讯地址”,用挂号的形式寄出,挂号信编号将在一周后公布以供考生查询。
定向就业考生尚未寄送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其通知书在研招办收到材料后发放。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