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录取名单见附件,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11日发放。
一、人事档案在我校的考生
由我部门统一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不再向考生本人寄发调档函。
(1)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于6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由考生本人(不得代领)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至浦口校区敏行楼50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2)往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
二、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考生
(1)应届全日制考生,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材料。
(2)往届全日制考生,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调档函,考生凭调档函办理档案调取事宜,我校接收到考生档案后,发放录取通知。
(3)非全日制考生,不调取档案,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南京审计学院科研与研究生部
2015年6月9日
附件: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