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底通过特快专递寄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考生复试报名时填写并确认的通讯地址,如个别考生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务必于2015年6月25日17时前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发送至361720932@qq.com邮箱,我们将按照考生变更后的地址邮寄。如因考生未及时更新地址或本人地址填写错误等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按时送达者,责任自负。
二、本校应届本科毕业及赣州市区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寄发,由本人自行到学校研究生部(第十一教学楼12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可委托别人代领,但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写明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领人凭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部代领,并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备存。
三、档案未到或未到齐的研究生于6月25日前将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部。若档案未如期送达,将缓发其录取通知书,等档案到达后再寄发。
其他有关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档案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部
收件人:叶东鼐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97667;15907974131
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委托书(样版)
本人___,已被录取为赣南师范学院2015级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委托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为代领录取通知书。
委托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