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现已确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请考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请及时领取、查收《录取通知书》。
1.以下3种情况的考生,请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于2015年7月1日—7月10日到研究生院招生科(科技楼404)领取《录取通知书》(请于周一至周五领取,上午8:30-12:00,下午14:40-17:30);
(1)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的应届毕业生;
(2)报名时通讯地址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的考生;
(3)声明“自取”的考生。
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亲自书写、签名)、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非第1点中三种情况的考生,您的《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7月1日后按照您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寄出,请注意查收。(温馨提示:请保持报名时的移动电话畅通,以便邮递员可以联系您)
二、我校将《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给您,请按照其中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录取名单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