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到时间:2014年9月14日。
2.报到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科技楼一楼大厅(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过后可自行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3.所需证件:身份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新生须按时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提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无故逾期十五天不报到、事假超过一个月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乘车路线:外地乘坐火车到南宁市的新生,下车后可以乘坐西乡塘专线、66路等公交车到西乡塘或广西民族大学下车即到;另外还有4路、43路、55路、58路、76路、604路、605路、804路、805路、城环1线、城环2线途经我校。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学费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详见《广西民族大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8月份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按学年缴纳学费,不按时缴纳学费者则取消入学资格。
2.住宿费
研究生统一住在4坡4栋B座(6人间)和4坡11栋(4人间),预交每生每年1200元,多还少补。
3.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
(1)办理户口工本费7元(由保卫处代收)。
(2)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由财务处收取)。
4.医疗保险
因学校没有公费医疗拨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学生可自愿参加如下保险:
(1)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办理。
(2)参加学生综合商业保险,新生报到时由保险公司在新生报到点现场办理。
未参加保险的学生,因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缴费方法
学校委托中国银行代收学费、住宿费、体检费。
(一)缴费方式
1.广西区外的新生,登陆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需开通网上银行),点击“公共服务缴费”→选择“缴费地区”(广西、广西全辖)→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项目“学校学杂费”→点击“缴费”→选择缴费院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输入学号及缴费年份即可。缴费成功后,打印成功缴费信息凭据并妥善保管,开学时凭成功缴费信息凭据办理注册。
或到广西境内后,按照广西区内新生缴费办法进行缴费。
2.广西区内的新生,有如下两种缴费办法:
第一种缴费办法:登陆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需开通网上银行),点击“公共服务缴费”→选择“缴费地区”(广西、广西全辖)→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项目“学校学杂费”→点击“缴费”→选择缴费院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输入学号及缴费年份即可。缴费成功后,打印成功缴费信息凭据并妥善保管,开学时凭成功缴费信息凭据办理注册。(亦可持中国银行卡在广西区内任意一家中国银行自动银行自助终端机缴费,并打印缴费凭据)
第二种缴费办法: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9月2日前到当地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时,报上学号和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缴费代码:45006013),然后将应交学杂费缴存银行(可使用中国银行卡或现金),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毕,新生必须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开学注册时凭交费回执单办理注册。
3.通过银行缴费金额:
通过银行缴费金额=学费+住宿费预收1200元+新生体检费60元。
4.收费票据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发放给学生个人。
特别提示:为方便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新生在报到前通过银行缴存学杂费。
(二)缴费时间:各新生请于8月20日至9月2日按上述缴费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三、教材
请新生按照自己的专业,自行备置公共课教材,具体书目将于7月底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布。(其他非公共课教材到校后按照学院和导师的意见自行备置)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1)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新生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转户口。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果要将户口迁入我校,请自带经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接待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入户需交的材料: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一寸身份证标准相片1张及电子版相片(要求是身份证标准,相片规格:28—35KB)一份。
(3)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①新生必须在入学的当年(即2014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由学校保卫处代管,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在毕业后方可将户口迁出学校。
②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核对本人户口迁移证上记录的每一项内容是否正确。
●迁往地址:广西民族大学或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属南宁市西乡塘区)。迁往地址必须填写,不能空缺。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不能是曾用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考研时填报的新生本人身份证证号及手持的身份证证号一致。
●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上有手工涂改痕迹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者不能入户。
●请把本人的身高和血型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2.新生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函头为中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由新生所在地县(市)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有关材料由研究生本人在开学来校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党委汇总后(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交给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办理手续后,材料转回研究生处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②共青团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广西民族大学各学院分团委,由学生本人持团员证到各学院分团委办理注册手续。
3.每一位新生均须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可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站下载)并到相关部门盖章,同时须按照“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4.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流程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并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广西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网址:http://xszz.gxun.edu.cn。
5.准备正面免冠光面纸的一寸相片12张(按全国新规定的身份证统一相片规格)。
6.符合《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外宿条件的研究生方可办理外宿,否则第一学年均须住校,不得外宿。符合外宿条件且要申请外宿的研究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书之后两个星期之内通知录取专业所在的学院,并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外宿手续。
7.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要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8.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14年开始,所有新入学的研究生都必须交纳学费,同时设定新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目前,我校按照国家和广西的相关文件,正在修订本校的学费、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待文件出台后,新生在读期间可根据文件规定申请相应的助学金、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生活用品自备。邮寄行李时,请务必以快件托运;个人自行取运行李,学校不统一办理。
2.赴校需要乘火车的,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3.有关我校研究生教育情况,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gxun.edu.cn)了解。
4.有关咨询电话:
办理户口:(0771)3260124
缴费:(0771)3260409
住宿:(0771)3260204
办理党员关系转移:(0771)3260102
办理团员关系转移:(0771)3260110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0771)3265996;助贷咨询QQ:760685476
办理新生入学婚育情况:(0771)32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