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住宿手续请同学直接到学院所在校区社区中心办理,其它报到手续集中在所在校区指定地点办理)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录取为昆明理工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为确保你能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你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登陆昆明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或致电本《须知》最后的联系电话咨询。
一、党、团组织关系
1.从云南省内转入: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2.从云南省外转入: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介绍信抬头:云南省委高校工委,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所有党员必备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原件,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结业证书,推优入党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内容必须填写到入学以前),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须由原党支部出具预备期间到离开支部以前的现实表现,要加盖原党总支或者党委鲜章。
研究生院党委在审核、接收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同学的党员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二者不可或缺,否则组织关系不能转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3.团员(不分省份)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团委。
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待报到时交各学院新生接待点。
二、户口
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由同学自主确定。非定向生、享受民族政策照顾录取定向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
1.凡户口需落入昆明理工大学的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年份当年的有效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注明学生本人血型、身高、联系电话及父母姓名;彩色半寸照片1张。
2.每年新生户口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录取年份(当年)的12月31日,逾期者原则上不予办理。
3.《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清晰有效的户口专用章(模糊不清的或缺失的不予办理落户),有涂改的项目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校对章。
4.《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用别名和同音字代替,不能临时更名。否则,将影响到本人落户、学籍认定、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
5.《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6.《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必须登记,不能留空,且详细登记到县市,如:云南省昆明市。
7.《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按照公安属地管理要求:
(1)莲华校区学生填写:昆明理工大学
(2)呈贡校区学生填写: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
三、档案
非定向生、享受民族政策照顾录取定向生凭我校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并于2014年7月底以前将人事档案以机要形式寄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清查,对于档案未到考生,于新生报到时由录取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与档案单位联系催要,若9月底前学校仍未收到考生档案,将取消录取资格。
档案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收,邮政编码:650500。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国家规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缴费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14]15号文件)要求,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由于2014年云南省研究生收费标准正在审批过程中,学费待云南省发改委确定后,学校将在昆明理工大学迎新网站(http://yx.kmust.edu.cn/)上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届时,请各位同学根据收费公示及时足额存款。
缴费办法和要求请仔细阅读《昆明理工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六、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奖助全套方案预计七月中旬出台,请同学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认真阅读“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简介”,确认自己是否属于“生源地贷款”的范围,属于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在请在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务必在入学报到前填写好《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迎新网下载)于报到时提交。《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签章要求:属农村考生由家庭所在地区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属城镇考生由父母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七、报到时请准备小1寸近照10张。照片必须是免冠、正面的,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好姓名及录取专业。
八、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学生分别按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同时根据校区的住宿条件和房源情况,学生社区中心将进行统一住宿安排。
1.为充分利用我校现有住宿资源,在复试期间同学已经进行了住宿确认,学生社区中心对已确认住宿信息和未确认住宿信息的人员公布在学生社区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学生社区中心将按照您确认的信息进行住宿安排。请您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及时登录学生社区中心网站查询您的住宿确认信息,对于未确认信息的人员,学生社区中心将进行第二次住宿确认,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可在学生社区中心网站上查询。
2.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3.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的销售商家由学校统一招标确定,中标销售商是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教育厅确定的“云南省集团购买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达标企业”。床上用品招标确定的销售商家迎新期间将在学生社区中心设立销售点,学生可自愿购买。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局〔2014〕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生的健康,禁止使用“黑心棉”及伪劣床上用品,禁止将“三无”产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床上用品带入学生宿舍使用。为防止学生自购自带劣质床上用品入校,危害学生自身及同学的健康安全,对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和出厂检验证明等将进行严格登记,届时请您如实填写《新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备案登记表》,并在您入学时须将《新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备案登记表》交至您所住楼幢值班服务台处,未如实填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学生社区中心咨询电话:0871-65136626(综合办公室、传真)、0871—65920920(呈贡园区管理部恬园办公室)、0871—65187603(莲华园区管理部)。
八、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请勿提前报到。8月28日、29日,学校相关部门将分别集中在呈贡校区恬园和莲华校区体育馆为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期间,我校在火车站设有接待站。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凭相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道,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赴校火车半价票。《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沿途请注意安全,保管好各种证件和携带的物品。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民警或乘警联系。
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及校区地址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
联系电话:0871-65915648、65144174(研究生院党委)
0871-65915828、65198623(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0871-6511293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