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地及非“自取”考生:
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15年6月12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自行领取:
1.范围:
(1)在“地址修订系统”中修改地址为“自取(河西校区)或者自取(泰达校区)”者,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天津科技大学”者,如所填相应具体地址为河西校区或者泰达校区,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领取时间:
河西校区:6月12日—6月19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泰达校区:6月12日—6月19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3.领取地点:
河西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研究生院电话:60273302
泰达校区:1号楼205室研究生院电话:60602933
4.领取要求: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新生报到时间);
2.入学须知(请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新生报到地点);
3.调档函(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请考生将调档函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催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送到所属学院,以便审核存档。
4.银行卡,附“天津科技大学2015级研究生交费办法”,请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相关信息!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