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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201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9月12日 (星期六 )8:30-11:30, 13:30-16:30。请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和报到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我校不提前接待报到事宜。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前向学校请假。请
 

一、报到时间:

9月12日 (星期六 )8:30-11:30, 13:30-16:30。

请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和报到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我校不提前接待报到事宜。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前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所在学院 报到地点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商学院 人文学院 数理学院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锐路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三、报到需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

3. 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 一寸证件照10张;

5.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1份。
 
四、缴费及(新生)学业奖学金:

项目 标准 备注
学费 8000元/生·年 全体研究生
住宿费 最高1200元/生·年 (按实际入住楼宇收费,不超过此标准) 校内住宿的研究生缴纳
医保费 100元/生·年 (如有变更以苏州社保中心公告为准) 非定向研究生缴纳

学校为新生统一制作了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参考学校与银行提供的使用说明,

在9月1日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此卡,如无特殊情况,未缴纳应交费用的新生将影响学籍注册。

新生入校第一年将按一志愿考生每生10000元、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每生8000元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1. 届时我校在火车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2. 生活用品(含床上用品)自备。

3. 应届生的档案应于8月1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4. 正式录取新生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填写分类如下(可参照介绍信样本)。

苏州大市范围内:①介绍信抬头写“苏州科技学院党委”,去向写“XX学院党委”(适用于建筑、环境和土木学院);②介绍信抬头写“苏州科技学院党委”,去向写“研究生党工委”(适用于电子、商、人文、公管、数理、化生材、传媒、音乐和机械学院)。苏州大市外:①介绍信抬头写 “苏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写“苏州科技学院XX学院党委”(适用于建筑、环境和土木学院);②介绍信抬头写 “苏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写“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党工委”( 适用于电子、商、人文、公管、数理、化生材、传媒、音乐和机械学院)。

入学后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办理后续事宜(预备期满转正时间在入校报到前的,必须由原所在党组织转正后再将组织关系迁入学校)。团员应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苏州科技学院团委,入学后将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学院,由学院办理后续事宜。

5. 江苏省教育厅规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务必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9月30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毕业前在校户口不得随意迁出。苏州大市籍的新生入学时一律不迁移户口(本校应届生升研究生,在校户口统一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要注意迁入地址为苏州科技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备注栏请注明身高、血型等内容。《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

6.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作为新生入学时必备材料之一,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quickmenu/download/guanli/xs/2014-05-30/1044.html)下载。请务必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的填写(一式一份),此表需由新生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核实盖章(三选其一即可)。

7. 新生中如果有家庭经济困难,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quickmenu/gzzd/xs/2015-05-18/1462.html)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如实填写。该表须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并于开学报到时一并上交。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低保证明、特困职工证明、孤儿身份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所在地受灾证明等),请一并复印提交。

8. 新生正式入学前,请提前熟悉研究生手册,了解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下载地址:http://yjsc.usts.edu.cn/2013/quickmenu/gzzd/xs/2015-05-18/1468.html。入学3个月后请登录<http://xjxl.chsi.com.cn/>网址查询并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如果网上查不到自己的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研究生部培养科联系(0512—69379082)。

9.随录取通知发放的工行卡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发放奖助学金,请在读研期间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工行挂失,联系研究生部招生与研究生管理科(0512-69379085)。

10.有关入学报到、课程安排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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