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5年9月5日(周六),到校后,在各学院报到处(映雪湖畔)办理报到手续(力学所新生直接到科技楼KJ217报到,MBA新生报到时间由商学院另行通知)。
若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报到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的,须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与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提供医院证明)。逾2周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办理手续
1、证件
报到时将录取通知书副联交所在学院;毕业证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院和学科)在入学教育周内,由各学科班长交研究生处审核。
2、户口迁移
(1)根据省公安厅的规定,山东省内的考生不迁移户口;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省外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建议不要迁移户口);2011年底前户口已迁入大中专院校的应届生,可将户口迁至我校所在地。
(2)落户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东建筑大学。办理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涂改后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移证必须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手续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办理。
3、婚育状况证明
拟于研究生入学时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必须办理婚育状况证明,开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户口不迁入我校的,无需办理婚育状况证明。
4、党员、团员组织关系
党员到校时,须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交所在学院,团员可带团员证,来校后将关系转入所在学院团总支。
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请转“山东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市)请转“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5、档案转接
(1)由于2015年6月1日以后,省级机要邮政部门不再收寄投递大学生档案,如需通过EMS快递方式寄送档案,请将投递地址填写为“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收件人为“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电话0531-86367033,邮编250101。
(2)入学前,将档案转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
未将本人档案转至学校且有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奖学金政策,但不享受助学金政策,毕业时不列入省人事管理部门应届毕业生派遣计划。
三、学费、住宿费缴纳
1、学费与住宿费
我校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附件1)。
2、缴费方式
请使用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的农行借记卡,于8月25日前预存第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缴费方式”(附件2)。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的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基本能够满足学习和生活需要。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要求在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时携带贷款已经办理完毕的证明。
四、其它事项
1、因无法提前安排住宿,请各位新生尽量不要提前报到。新生可自带必要的被褥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也到校后自愿购买。
2、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校园一卡通,用于在校期间日常学习认证(如图书借阅),以及支付生活费用。校园一卡通报到时在所在学院报到处领取。
3、入学后第一周,研究生处和各学院将安排入学教育、导师研究生双选以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请报到前,适时登陆研究生处网站了解最新信息。网址:http://yanjiusheng.sdjzu.edu.cn。也可加入新生QQ群(271453327)交流和了解有关信息。
4、未尽事宜请致电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531-86367033,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缴费方式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6月7日
附件列表:附表:研究生延期报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