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时间:2014年9月4-5日(周五、周六)。新生上课时间:2014年9月7日(周一)。
二、录取通知书上所列录取专业不得调整。考生的指导教师和研究方向报到后双向选择,请勿打电话咨询研究生处。
三、档案事宜:1、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2、调档函抬头为空,请考生根据自己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填写;3、在职考生根据调档函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档事宜;4、应届毕业生根据调档函到毕业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办理;5、所有考生(除委培生)的档案须于2015年9月20日前邮寄至我校各学院(接收地址、接收人见调档函)。6、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到达的考生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型,学生报到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协议书一式四份交学院。
四、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者,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确因有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再向本人所在学院递交书面请假报告,由学院院长、研究生处领导签字后交培养办老师留存。请假不能超过两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手续、请假事宜可委托他人办理)。
五、入学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相关要求:所有证件上姓名要求完全一致,2014年9月份网上报名考试到研究生毕业离校期间,考生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证的所有相关信息,否则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无法注册学籍,也无法上传毕业相关信息。
2、报到时须持有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由所在学院根据复试时的照片信息再次验证。
3、照片。入学时须准备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六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录取学院、专业、姓名,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4、户口。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但所有考生须在原籍办好身份证。愿意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入校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迁移证: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血型、身高、体重,户口接收单位为:新疆财经大学派出所;②录取通知书原件须交派出所存档,请考生自备复印件留存。入学报到时由各学院将通知书原件收齐后交学校派出所户籍科(0991-7843318)办理。
户口已在乌市的考生不转户口;委培硕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转入我校。
5、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办法。
中共团员的新生请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事宜与各学院联系。
中共党员的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办法详见附件1,委培、定向的硕士研究生,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991-7842170。
6、所有新生须填写《新疆财经大学录取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报到时交各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部门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991-7842107。
六、2015级脱产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新闻传播类60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7000元/年
报到前15天将住宿费(1000元)和学费打入新疆财经大学一卡通(卡随通知书寄出),学校原则上不收现金由银行统一划帐,报到后到学院领取学校统一出具收费发票。
所有学生需预交书费300元/人,各学院班主任统一收齐后交教材科。
七、学校公寓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床上用品可自带,也可到公寓管理中心购买,住宿费自理。公寓中心电话0991-7842177。
八、在校期间学生须统一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和校医院负责办理。意外身故、医疗、住院的费用报销标准均按相关保险条款为准。
各学院联系电话:
会计学院王老师:0991-7842120;金融学院苏老师:0991-7842101
法学学院田老师:0991-7842199;经济学院赵老师:0991-7842105
统计学院毛老师:0991-7843352;国贸学院王老师:0991-7842259
企业管理学院施老师:0991-7842078;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依老师:0991-7804606
新闻与传媒学院吕老师:0991-7804649;应用数学学院杨老师:0991-7842138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