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2015级新同学!为方便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请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28日到我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预先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延期报到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政审、体检和学业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时须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三、党员须办理党组织关系。非本市考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应写明“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市考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应写明“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需邮寄,开学后上交。
四、新生入学自愿转移户口(定向就业生除外),迁移地址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自愿转移户口的考生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到保卫处统一办理。
五、新生全部档案材料于2015年8月30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服务(EMS)寄至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会计硕士学费30000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费35000元,所有研究生需缴纳体检费60元。
七、研究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1200元/年,被褥等生活用品自带或到校自行购买。
八、请新生将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于8月20日前存至随通知书下发的中国银行卡内,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九、《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研究生学院。
十、乘车路线:
在抚顺北站下车,乘坐15路公共汽车到北镇站下车,北行500米至丹东路即到,若乘出租车25元左右。
在沈阳站或沈阳北站下车,可在火车站对面换乘沈阳—抚顺大巴(雷锋号)到石化大学站下车(约1小时路程,票价11元)。
报到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电话:024—568635715686093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