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6月26日开始陆续发往各学院。
1.以下四类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录取学院研究生科自取录取通知书。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网报备用信息中填‘自取’的考生;
(3)邮政编码为‘100044’的考生;
(4)其他已和学院联系要求自取通知书的考生。
2.以下两类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研招办自取录取通知书。
(1)少数民族骨干生;
(2)单考生。
3.国防生录取通知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选培办领取。
4.其余考生录取通知书将按本人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分批寄出,寄出时间实时将在网上公布。请已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的考生注意领取或查收。若有问题请与录取学院联系。
5.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未按要求调入我校者,录取通知书缓发。被我校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交到学院者,录取通知书缓发。
附:各学院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表(邮寄时间为邮局取走邮件时间,由于数量较多,邮局寄出时间可能会比取走时间推迟几天,请考生耐心等待)
学院 | 批量邮寄通知书时间 | 联系电话 |
电信学院 | 6月30日 | 51687344 |
计算机学院 | 7月1日 | 51685847 |
经管学院 | 7月6日 | 51687171 |
经管学院(MBA) | 7月3日 | 51687043 |
运输学院 | 7月1日 | 51688002 |
土建学院 | 7月2日 | 51687240 |
机电学院 | 6月29日 | 51687039 |
电气学院 | 7月1日 | 51688369 |
理学院 | 7月2日 | 51688373 |
人文学院 | 6月30日 | 51688708 |
软件学院 | 7月2日 | 51684092 |
建艺学院 | 7月10日 | 51684824 |
语言学院 | 7月7日 | 51688622 |
法学院 | 6月30日 | 51688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