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的本地考生(考点选在长春市或通信地址在长春市及我校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我校将不再寄发,请考生于本周二(7月7日)开始到净月校区研究生学院(四象城)121室领取。
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领取时请注意:
1、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2、如本人不能领取,需他人带领的,带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4、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研招办联系。
望相互转告。
*另省外同学如邮寄地址更改者,请填写下表(附件),并及时返回: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