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您被录取为河南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您,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2015年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在报到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设置的新生接待站。
三、学费和缴费
1.我校按学科(专业)收取学费,学科(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不同。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暂未确定)收取;其它专业的学费8000元/年。
3.新生入学报到时,学费和住宿费请按照“201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缴费须知”要求,提前存入所发银行卡内。
四、报到有关手续
1.报到时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一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8张(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与办理各种证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新生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转至我校,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新生可将档案放在原工作单位,但入学后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其待遇按有关协议书执行。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行携带,开学报到时随同组织档案一并交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从外省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去处写“河南大学”。省内的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写“河南大学****学院”。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报到时交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定向录取的学生党(团)组织关系可自行决定是否转入我校。
4.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本省考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但本省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在毕业学校的)仍需迁移户口。外省考生户口是否迁移,按生源所在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宜
1.我校“奖助贷”等相关政策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2.新生入校体检费30元/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90元/年,按学制一次性缴纳。
3.我校不提供被褥等日常用品,请自备。
4.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共课教材由考生本人自行购买。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报考与录取资格复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6.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不办理自费出国手续。
7.入学时请沿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预防自己的现金、行李和证件被盗或遗失。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