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发放方式如下:
1、自取
本人领取:考生本人持复试准考证(如复试准考证丢失持身份证),凭复试准考证号领取;本校应届生一律自取不予邮寄。
推免生:推免生持身份证,凭初试准考证号领取;
他人代领: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凭考生复试准考证号或推免生初试准考证号领取;
领取时间:6月24日(周三)上午08:30—11:30
领取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老科研楼503室)
2、邮寄
逾期未领取的通知书,将于6月24日下午3:00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按调档函邮寄地址邮寄,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3、关于更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的考生,请下载更改地址申请表,填好后6月21日(周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syphuyz@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更改地址申请”收到后邮箱会自动回复,无需电话确认。
4、发放材料包括
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建设银行储蓄卡(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及发放奖助学金)、《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各一份。
推免生除含以上材料外另有推免生政审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