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报到时,凭盖有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于9月9日(8:00—17:00)到北京舞蹈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反法西斯70周年重大活动的系按规定时间要求到校),不得无故延误报到日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校,请于8月15日前向我院教务处请假。电话:010-68935743。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在十五日内登陆北京舞蹈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202.99.48.154)填写新生基本信息,包括:火车乘车区间,家庭成员,个人简历,上传本人照片等,登陆用户名与密码均为本人学号。如有问题请于7月31日,8月4日(上午9:00—下午4:00),致电010-68935567,咨询刘老师。
二、新生入学后,按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入学教育、军事理论和军训等课程。具体如下:
9月9日晚上19:00在综合楼报告厅举行2015级新生家长会
9月10日上午开学典礼
9月10日、11日、12日入学教育
9月14日—19日:军事理论课和校史传统教育
9月20日—29日:军训
三、经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院收费项目如下:
(一)收费项目
1.学费:
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个别专业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校外住宿,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
(二)代收费项目
1.新生军训费(含11天军训伙食费和军训服装费):600元(按照实际军训天数多退少补)
2.“北京舞蹈学院健康检查记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详细填写本人情况,并在相片处粘贴一张一寸照片。于新生报到当天到卫生所交体检费每人126元,然后交体检表。(疫苗费用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另行收取)
3.新生第一学年教材费:500元(教材费预收方式和额度视每年的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第一年代收500元,与学费一并存入银行卡,多退少补。进校后根据第一学年实际用书在学年末结算、出具清单,以后每年教材费均按学年收取,学年末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三)学生公寓
学院实行标准化学生公寓管理,所需卧具须符合公寓配套床具标准尺寸,在报道大厅学生可自愿购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北京市教委监督、检验并指定的达标被服有限公司的卧具。每套440元。购买卧具的新生持收款发票到主楼女生学生公寓二层领取卧具。(详见《大学生公寓新生入学须知》)。
(四)说明
新生第一学年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新生军训费、新生体检和预防接种费计教材费。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入学后不变,以后不再另行通知;教材费视每学年教材的使用量另行通知。
各专业收费总额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汉唐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音乐剧、创意表演)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6850元。
2.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新媒体舞蹈)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6850元。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设计绘景)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1850元。
4.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1850元。
5.新疆定向招生舞蹈编导专业的学生,由国家承担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缴纳的费用有教材费、军训费,总计1100元。
▲上述费用的缴纳方式,请严格按照财务处通知办理。(详见附件一《2015年新生交费通知书》)
四、凡属国家统招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现役军人、北京市非学生集体户口、新疆预科转入的民族学生、新疆定向培养学生均不迁转户口):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学生集体(请务必注明“北京舞蹈学院”字样)。
2.迁转户口(含北京市学生集体户口)。报到时将本人户口迁移证(京外新生)或学生集体户口卡原件(京内新生)、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迁移证背面,一张保卫备案),一并交学院保卫处。
※要求:
(1)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各项信息必须完整清晰,出生地、籍贯写到(市)县级(如:山东省XX市或X县);迁移证必须加盖派出所公章、非农业或农业章(或机打)、以下空白章(或机打);信息纠错处必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背面,用铅笔写清系别专业、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如:2015级古典舞系汉唐、身高165cm、血型A、宗教信仰无或宗教名称),空白处贴一寸近期大头免冠照和同迁出地址的身份证复印件(同原件大小)。京外集体户口迁入要写明原籍家庭户口详址。交户口卡不贴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在同面上,空白处贴一寸近期大头免冠照、写年级系别(如:2015级社会舞蹈系国标舞)。
3.不迁转户口(含户口保留原籍的统招生)。报到时将本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保留原籍声明书》一并交到学院保卫处。
※要求:
(4)户口身份证复印件(A4纸)。本人户口页、家庭首页印在正面;身份证正、反面印在背面,空白处贴一寸近期大头免冠照、写年级系别(如:2015级社会舞蹈系国标舞)。
(5)《户口保留原籍声明书》。按要求填写、贴照片即可。表格索取,www.bda.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信息”下载、或报到时到保卫处领取。
(6)北京农业户口新生入学后到教务处招生办领取高招办印发的农转非证明,自行回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4.本校附中升学。报到时须向保卫处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要求:
(7)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在同面上,空白处贴一寸近期大头免冠照,空白处第一行写大学系别、专业(如:2015级民间舞系表演),第二行写附中班级(如,附中2009级中国舞A班),第三行写本人身高、血型、宗教信仰。
(8)附中入学新生必须到保卫处报到,否则户口将按附中毕业迁回原籍,其后果自负。
5.学生集体户口将按照北京舞蹈学院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管理。对户口有长期或频繁使用需求的,可自愿保留原籍,以方便个人使用。
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会影响户口申报,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按以上要求认真准备。
五、新生需认真填写《北京舞蹈学院大学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到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签章(三份都要原件、加盖红章),请务必及时填写此表,入学时检查有误者将返回原报考所在地重新填报。新生报到时,除保卫处的证件照外,每人还需准备同一底片一寸(黑白彩色均可)免冠正面近照5张。
六、党、团员带好党团组织关系分别交我院党委组织部、原党员组织关系在北京的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北京舞蹈学院党委组织部”,应由北京市委管辖的党委(工委)开具;原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北京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应由外省、自治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省级党委下属工委组织部(例如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等),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等开具。对于不符合接转权限,抬头、公章有误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作废,交回原单位存档,并重新开具介绍信。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时必须带本人的团员证。
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要求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档案管理单位(毕业中学或当地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并将档案自行带往学校(档案包括新生高考档案、原单位或学校档案两部分)。请新生妥善保存档案,报到时务必将档案交我院学生处。上述档案如未能在报到时送交我院,则考生必须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办妥档案转接手续,交我院学生处。
七、凡有诸如心脏病、哮喘、家族病史等不适宜军训的学生,需提交经家长签字的个人申请,并附经生源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证明,开学报到后经学院卫生所指定合同医院复查确认后方可以特殊方式参与军训。
八、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北京舞蹈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只要向学生处提供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北京舞蹈学院热情欢迎诸位新同学!新生报到时,请学生及家长自行前往学院。北京火车站下车后,可乘坐808路汽车到民族大学站下车,路西200米即到;北京西客站下火车后,可乘坐特6路、320路、727路汽车到民族大学站下车;首都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到西单站,再乘坐808路汽车到民族大学站下车,或乘坐机场大巴到友谊宾馆站下车,换乘105、106路等,民族大学站下车。或乘坐地铁四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西北口下车。欢迎您来到北京舞蹈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电话:010-68935788、68935743、68935567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北京舞蹈学院2015级新生交费通知书
为便于学院对缴费工作的管理和避免学生携带现金来校的风险,我院在北京银行白石桥支行为每位新生开立了储蓄账户,用于(一)学生每年交学费;(二)学院发放学生生活补贴。储蓄账户为一卡,现随录取通知将卡寄去,为做好这项工作,特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办理缴费手续。
一、开立学生账户:
1、由北京银行白石桥支行为我院学生开办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卡(可在ATM自动取款,跨行取款手续费为2元/笔)。
2、学生持此“卡”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北京银行的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及进行消费等。
二、2015年交费办法:
1、北京学生: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持“卡”到就近的北京银行网点,按入学通知要求存入应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等;
2、外地学生: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持“卡”到所在地区任意一家办理个人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现金汇款,按入学通知规定的金额汇入应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等。
以上汇款必须以个人名义,不得以企、事业单位的名义。
3、学院于收费日,请银行统一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等划到学院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学生报到时,直接以财务处提供给教务处的交费名单为准。
学生存款余额要保留最低限额1元以上,否则将按交纳费用不足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如对自己交费情况进行核对和查询,可拨打银行电话:95526,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会解答问题。学院财务处电话:6893568468935937
2、在收到已办理好的活期储蓄卡后,毕业前不得随意撤销此户,遇有特殊情况提前与学院财务处联系。存款交学费无需银行卡密码;本地学生存学费时可同时激活卡片,外地学生可在开学后持“卡”及身份证前往北京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及密码设置。
3、请学生务必保管好学院财务处开示的收据,如发生退费须凭收据办理手续。
北京舞蹈学院财务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