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ems编号)
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3日(周五)-6月10日(周五)期间发放(周末不办公),具体安排如下:
1、本市考生(地址是天津市(未标注邮寄)、自取、本校应届生),可于规定时间到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
各学院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学院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外国语学院 | 20号楼519室 | 王老师 | 60214315 |
理学院 | 10号楼405A室 | 满老师 | 60215568 |
机械工程学院 | 15号楼309室 | 徐老师 | 6021413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6号楼423室 | 郝老师 | 6021419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号楼511室 | 邢老师 | 60214447 |
自动化学院 | 23号楼E202室 | 倪老师 张老师 | 60214632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8号楼209室A | 张老师 | 60216906 |
化学化工学院 | 19号楼206室 | 孙老师 | 60214258 |
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 17号楼306室 | 韩老师 | 60214184 |
管理学院 | 25号楼305室 | 刘老师 | 60214760 |
法政学院 | 20号楼407室 | 刘老师 | 60214388 |
艺术学院 | 22号楼306室 | 张老师 | 60214125 |
国际工商学院 | 24号楼208室 | 朱老师 | 60216960 |
海运学院 | 27号楼B315室 | 杨老师 | 60214058 |
本市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由本人自行领取(不能代领),领取时请携带身份证;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于规定时间内领取(校外考生提前电话联系),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注意:录取通知书中含有银行卡,但个别新生银行卡没有办理成功,请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农业银行(阳光支行)自行办理,然后到研究生院进行登记。
2、外地考生寄送时间:6月3日(已修改地址的按新地址邮寄,其他一律以本人研招网通信地址EMS寄出,请外地同学注意查收邮寄ems编号.xls)。
今年往届考生的档案到达情况不作为是否发放录取通知书依据,档案还未到达的往届考生请抓紧时间寄送。应届、往届考生人事档案到达最晚期限为2016年8月30日,届时档案未到不能领取研究生助学金。
其他事项:2016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pdf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新生中党员、团员在报到前事先办好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外地学生党的组织关系,由原省市级党委组织部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本市学生党的组织关系由在天津市内可相互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出,转至天津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一律为:天津理工大学。团员的团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团委(在职职工须经区级团委)转至天津理工大学团委。
二、户籍迁转
办理户籍迁转遵循自愿的原则,天津市内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家庭户口均不办理户籍迁转,为确保研究生户籍迁转在办理过程中无差错,请注意以下事项:
1.落户所需材料:
A、录取通知书B、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C、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学院)
2.落户要求:
A、天津市范围家庭户口: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办理;
B、天津市范围集体户口: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页办理;
C、天津市以外的学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办理。
3.受理时间:报到之日起七日内受理,逾期不再受理(一旦时间错过,以后不予补办)。
4.“户籍迁移证”迁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
辖区派出所是:“公安西青分局学苑派出所”。
温馨提示:办理落户手续时间较长,需用6-8个月,请存留户口簿或迁移证复印件并妥善保管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生活。
三、网上预报到:
请于8月22日至8月29日使用IE浏览器登录天津理工大学信息门户(my.tjut.edu.cn),通过迎新工作信息化系统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等工作;于8月26日至8月29日通过该系统打印新生报到单(报到单是新生报到时的重要凭证,请务必打印),完成预报到。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具体要求见《天津理工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联系电话:022-60215566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5.31
附件【2016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pdf】
附件【邮寄ems编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