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我校录取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非在职生源(非定向),原则上须在发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转至所报考学院(室、中心)研究生秘书处;计划内定向生,必须在发通知书之前将协议书寄(送)至所报学院(室、中心)研究生秘书处,否则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报到时间、地点:2015年9月11日早8:30开始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学习广场,具体事宜报到时请详见报到流程安排。
三、培养经费
2015级硕、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培养费,硕士生8000元每年,博士生10000元每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前往生源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
学费、住宿费按年缴纳,2015年8月31日前请存入学校指定的银行卡中(已随通知书一同发放)。由银行统一划转,入学报到时领取收据后办理注册及住宿手续。
四、报到时携带:
1.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黑龙江省内生源不迁户口,省外生源自愿迁移户口);
迁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派出所
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联系电话:0451-82190787
3.党员需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办理办法见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efu.edu.cn或到报到现场咨询本学院负责教师,团员需带团员证。
五、住宿费用:
研究生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需8月31日前存入银行卡统一划转。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核收,多退少补。
六、体检及医疗保险办理:
非在职博士生报到时必须进行体检,复试时体检不合格的硕士生必须进行复检。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报到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需办理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应参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哈尔滨市相关文件执行。医疗、意外保险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学校报到,不得由他人替代。
联系人:所报考学院(室)研究生秘书(负责非定向考生档案接收及定向考生培养协议签订、接收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82190710硕士咨询;82191596博士咨询
研究生院团委:8219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