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复试拟录取公示(三)
公示期:自2016年4月20日至5月5日
校纪检部门电话:纪检监察室022-23786539
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2-23785573
附件【拟录取公示(三).pdf】
本页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