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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上报教育部,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后,我校预计在6月中上旬发放录取通知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上报教育部,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后,我校预计在6月中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的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提前做好入学准备。

注:少民计划基础培训考生、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入学须知另行通知。

一、调转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含非在职少民计划)的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在2016年8月24日前转入我校,逾期未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

档案接收单位为录取院部,请勿邮寄到研究生院。具体地址请点击这里查询。邮寄方式须使用机要或邮政EMS,也可由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整后报到时自行携带上交。档案袋骑缝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须注明姓名、录取院部及专业,以便核查。档案已在我校的考生无需调档。

二、户口迁移

户口是否转入我校由考生自行决定,迁移户口的考生须在入学报到时申报落户,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法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三、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4日。

报到地点,录取为政法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日语和俄语专业、商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传媒科学学院、环境学院、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的考生报到地点在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新生接待站;其他院部的考生报到地点在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新生接待站。

乘车路线,净月校区可乘160路公交车或轻轨到东北师大站下车;本部校区可乘6路、66路或306路公交车到自由大路站下车。

以下材料须个人携带,请勿装入个人档案,报到时交给研究生辅导员,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1.《考生现实表现调查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以下简称:“网站下载”)。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3.曾在国家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过的非定向考生(含非在职少民计划)须提交“工资关系转移单”,其他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须提交一份签署完整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随录取通知书邮寄),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字。

5.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二份签署完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非在职)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邮寄),须加盖定向省教育厅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字,在职考生还须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情况及拟报到时间,在2016年8月24日前寄送至录取院部,并及时告知相关负责老师,寄送地址与档案接收地址相同,邮寄方式须使用邮政EMS,具体要求如下:

1.请假,须填写《研究生新生延期入学申请表》(网站下载),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保留入学资格,时间最长为1年,须填写《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医院开具的诊断、外出支教派出机构的证明等),经学校批准并上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后生效。

3.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须填写《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反馈表》(网站下载),办理后不得重新入学。未按时办理手续者,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四、住宿

住宿地点为报到地点所在校区。住宿费标准为本部校区女生每学年1000元,男生每学年800元;净月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五、交费

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提示信息完成“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以考生个人身份信息代为开立的交通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随通知书邮寄,以下简称“学子卡”)账户激活操作。并于2016年8月24日前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全额存入学子卡。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8月25日前足额存入学子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的考生,不要将生活费存入学子卡,以免委托银行开展批量代扣业务时扣划卡内款项。

考生可携带学子卡到当地交通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终端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当地无交行网点的考生,可在其他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电汇或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跨行转帐完成学费宿费存款。按照银行业务开展规定,可能要求提供以下信息:开户名称(考生姓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友谊支行)、大额支付行号(301241000272)。

学费由任职单位全额或部分承担的考生,须在缴费前明确所在单位的财务规定。要求对公转帐或电汇支付的,请于2016年8月24日前转/汇入我校账户。开户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银行账号:16040140439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市自由大路支行。务必在款项用途栏注明:考生姓名、学号及“2016年硕士学费”字样。任职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考生,无需预存/转汇学费,入学报到后持公务卡集中进行刷卡缴费。

六、选课

关于研究生开课选课、外语免修考试等须知,请于2016年7月6日后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校内信息网或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查看。

七、咨询电话

档案查询:请联系各录取院部档案接收人。

户口迁移:请联系保卫处,0431-85099938(本部),84536111(净月)。

报到事宜:请联系录取院部研究生辅导员。

本部住宿:请联系信诚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0431-85099949;

净月住宿:请联系净月办公室后勤保障科,0431-84536158。

交费汇款:请联系财务处管理科,0431-85099359。

交通银行:0431-85618980,85627751,85618998,85618932。

其他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431-85099608。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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