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东华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分批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出或自行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录取通知书发放条件
经教育部审核通过、体检合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①应届毕业生:政审表到达并通过政审;
②历届毕业生:档案、政审表到达并通过政审。定向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本校应届毕业生及定向考生无需调档(少民除外)。
(可登陆“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看档案、政审到达及审核情况。调档政审等录取阶段事宜详见东华大学研招网首页——硕士招生栏目公告)
2、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
①截至6月14日,新生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平台——拟录取信息查询”,选择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可选择邮寄、延安路自取或松江自取。系统默认为“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以新生本人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核实的为准,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地址、邮编以及手机号码。
②选择自取的新生,凭借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凭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新生身份证号领取。
③本校应届毕业生通知书发放默认为“自取”。请及时登录系统选择“延安路自取”或“松江自取”。
④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6月下旬已办离校,请填写届时确保能收到通知书的地址。
⑤选择“延安路自取”方式:领取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中心大楼北翼358-5房间;选择“松江自取”方式:领取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306房间。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近期公告。
MBA/MPAcc/MPA/MEM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相关学院及MBA中心发放,邮寄或领取详情可致电相关学院咨询。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