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级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教育部录取备案工作已经结束,2016年拟录取研究生已被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16日开始发放,具体发放安排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1、本校或本地欲自行领取通知书的新生,请于6月16日9:00-11:30到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科206室领取,过期不候。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录取通知书》,在6月16日13:00后按照新生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邮递。
二、领取要求
1、本人领取时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2、代领者须持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及新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二者原件缺一不可。《录取通知书》不能补发,请新生慎重对待!
三、发放内容
《录取通知书》、非定向研究生《调档函》或定向研究生《合同书》、银行卡。
快递公司整理分检邮件需要1-3天时间,所以在6月24日前请耐心等候,如逾期仍未收到,可联系招生就业科查询运单号。
联系电话:0416-467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