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
按照辽宁省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的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现场领取部分:本校应届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6月15日到录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领取。单独考试考生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根据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MPA教育中心:024-83681211,MBA教育中心:024-83681936)。
2、邮寄部分:除以上现场领取部分外,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按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将于6月15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快递单号6月16日本网页点击此处查询,6月16日邮寄部分点击此处,6月20日邮寄部分点击此处,6月1日申请修改地址部分点击此处,6月22日邮寄部分点击此处,陆续更新),考生可凭此单号到中国邮政首页(www.ems.com.cn/)查询邮寄信息。强军计划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拟于近期寄往各大单位干部部门,请关注部队单位上级通知。
3、应届生毕业(学位)证书审查: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学时务必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查,具体审查时间届时详见各学院通知。
4、人事档案提交:请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关注本人档案是否寄(送)至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情况及时到研究生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如档案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将影响考生入学报到。
5、其他详细情况请见《东北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