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新生来校报到前,敬请关注华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相关通知!网址:http://yjszs.hqu.edu.cn)
华侨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
注意事项
祝贺您被录取为华侨大学2016级研究生!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9月3日。
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华侨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注册联)报到,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方可报到。
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于8月26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请假申请表可在研招网下载)。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的报到地点为准):
●在泉州校区报到的学院(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旅游学院、MTA教育中心、外国语学院、生物医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等16个学院(中心)。
●在厦门校区报到的学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统计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4个学院(研究院)。
二、学费及住宿费等事宜:(学生社区中心咨询电话:泉州校区:0595-22692622;厦门校区:0592-6160339)
1.学费等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每学年9月份缴交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等。
层次 | 学习形式 | 专业 | 学费(元) | 住宿费(元)/学年 | |
泉州校区 | 厦门校区 | ||||
博士 | 全日制 | 所有专业 | 全程30000(分三年缴交,每年10000) | 两人间:1600 | 两人间:1900 |
硕士 | 在职双证 | 公共管理(MPA) | 全程45000(分三次缴交,每次15000) | 不安排住宿 | |
工商管理(MBA) | 全程57000(分三次缴交,每次19000) | ||||
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 | 全程39000(分三次缴交,每次13000) | ||||
全日制 | 金融(MF) | 全程24000(分两年缴交,每年12000) | 四人间:1300 | 四人间:1300 两人间:1900 | |
其他专业 | 全程24000(分三年缴交,每年8000) |
博士、硕士新生代办费约为450-800元不等(代办费详细清单待入学报到注册时由报到点发放)。
2.费用缴纳办法:(财务处咨询电话:泉州校区:0595-22693619;厦门校区:0592-6161389)
学校统一为硕士新生办理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博士新生到校后自行选择办理),银行卡随同录取通知书寄出。新生可到当地中国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将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生活费等款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里;当地没有中国银行的新生,可将所需费用采取汇款方式,从当地其他银行汇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里(详见新生入学缴费须知),保存“汇款人回单”(以便查对)。
所有新生应在报到前15天办理好存汇款,学校将在8月下旬办理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等扣款。
三、党团组织关系:(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92-6160150)
1.在入学报到时,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本科高校来自福建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开具,抬头填写“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拟录取学院名称”,如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本科高校来自福建省内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或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抬头填写“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拟录取学院名称"。
2.团员应凭团员证迁移团组织关系,并携带团员档案。
四、户籍事宜:(华大派出所咨询电话:泉州校区:0595-22693674,厦门校区:0592-6161675)
1.福建省内生源(含户口已迁出我省的省内生源学生,在省外就读后考入本校继续升造的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
2.福建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A、在厦门校区报到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B、在泉州校区报到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C、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务必填写到**省**市**县(区),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
注:户口迁移证由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收取,开学后二周内未提交的,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新生入学报到时,须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一份(此表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下载),采集表里学生本人的血型、身高、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
4.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由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五、新生个人人事档案:(研招办咨询电话:0595-22692540)
请将《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中随附的《人事调档函》及时转交档案保管部门,并办理调档手续。8月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档案到达情况。除MBA、MPA、MTA、MEM等定向就业研究生外,其他所有新生个人人事档案须于8月31日前转到我校研招办,逾期未到者,将不给予报到注册,请各位新生务必关注档案转递时间。
六、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招办咨询电话:0595-22692540)
请各位新同学登录华侨大学研招网-》政策文件栏,查看《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1号)文件,若符合评选条件,请根据文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入学报到后1周内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证明材料不齐全者或者逾期申请者将不再重新受理。必备申请材料:
1.<<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1份(研招网常用下载栏下载);
2.本科期间所在专业全年级平均绩点排名情况或教务处相关证明等材料(需加盖教务部门章或成绩专用章)。证明材料(绩点表)上需有年级总人数、排名等信息,以便核查。
3.其他需提供证明的材料(如博士申请者,需提供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综合成绩和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等)。
七、其他事宜:
1.请勿提前到校,提前到校者恕无暇接待。
2.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报到时应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准备当年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十张(办理学生证等,个人保存备用)。
4.新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22692540,22692539。
5.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页通知。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