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南通基地)
按照教育部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面向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舞台,造就高层次、专业型应用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到兰州大学南通基地报到,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2016—2017学年的教学及实践培养。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新生须在2016年9月4日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录取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兰州大学南通基地(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兰州大学南通基地教学楼各学院办公室)。报到当天,学校在南通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设有新生接待站,迎接新生到校,时间为8:30—20:00。其它路线:南通市校西停车场乘坐802路公交车至终点站通州湾科创城(高德百度地图可查,自驾导航兰州大学南通基地)。
新生报到前请在暑假期间关注兰州大学南通基地官方网站ntb.lzu.edu.cn,并加入新生QQ群517605221(2016兰大南通基地)。网站及QQ群内会及时公布新生报到相关具体信息。
2016年录取且未达到普通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必须参加统一的基础理论强化培训。录取专业为医学类的考生,基础强化培训地点为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专业为非医学类的考生,基础强化培训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网页(http://ge.lzu.edu.cn/Enroll/)上公布,请有关考生于7月下旬上网查询或者直接到基础强化培训学校网页查询。达到普通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第一学年直接到南通基地报到入学,不需参加统一的基础理论强化培训。
总联系电话:南通基地学生事务办公室,电话0513-80677396。
三、有效证件
(一)兰州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须与报考时填写的学历、学位一致)。
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8月10日前登录/enroll/master/sslq/201605/5743.htm,录入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学校编号,18位)和学位证书编号,以备学校查验。
(四)2015年录取且2016年返校入学的少数骨干硕士研究生,报到时还须持基础理论强化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四、组织关系
(一)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外和部队的,须经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移至甘肃省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甘肃省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为“兰州大学”。
(二)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内的,须经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转至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兰州大学”。
(三)各学院团委汇总本学院相关学生信息,统一在校团委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五、户口办理
(一)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培养),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录取为定向在职培养的考生,不迁户口。
(二)拟迁移户口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将以下材料交南通基地,由南通基地统一交由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一般可延长至入学报到的时间)。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原件;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3.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4.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重要事项
(一)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同一底版黑白或彩色照片10张,以备办理报到手续时使用。
(二)新生在邮寄行李时,请务必在托运单上注明“兰州大学研究生”字样,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兰州大学南通基地,邮编:226333。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两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及档案等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函调的人事档案将退回档案原存放单位。
(四)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新生奖助学金的评定于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
(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且拟申请贷款的研究生,请登录“http://ge.lzu.edu.cn/grant/jzzc/Index.htm”阅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说明”,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七、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经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我校2016级研究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应用统计、金融、法律、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类别9,000元/学年;工程、农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等类别10,000元/学年;艺术1,2000元/学年;公共管理1,5000元/学年。工商管理类别中,国际工商管理(IMBA)50,000元/学年,其他工商管理(MBA)20,000元/学年。
最终收费标准以入学时甘肃省发改委文件为准。
(二)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硕士新生入住标准学生公寓,每人每学年1,000元(通州湾科教城4人间、兰州大学本部4人间)。
(三)体检费
新生入学报到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入学体检。参加体检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体检费40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医疗保险费
按照国家及甘肃省的相关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每人每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用50元(两年制,100元/人;三年制,150元/人)。入校时,由校医院财务室统一收取,具体收费时间由校医院另行通知。
(五)服务性收费
1.本着为新生服务的原则,通州湾科创城经过招标采购程序,在保证质量、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确定厂家。在迎新期间,厂家开设床垫、床单、被褥、被套、枕头、枕套、枕巾等新生卧具专卖点,直接以招标价格向学生出售,学生在生活服务区内自主采购。
2.学生学习、日杂用品由学生自备。
(六)缴费方式
学校采用银行代收方式收费,学生应缴费用由银行统一划转学校,原则上不设现场集中收费。请新生务必在8月20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中。
考虑到银行关于存款手续费、银行卡最低存款额的相关要求,请至少比应缴费用(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多存入100元。存款后,请关注学校财务处网页(http://cwc.lzu.edu.cn),查询本人缴费情况。完成银行代收缴费的新生,入学报到时直接到录取学院迎新点领取缴费收据。
温馨提示:
1.缴费收据是学生缴纳费用的有效凭据,是学生退费及单位报销的唯一合法凭据,请妥善保管。
2.有关部门电话:①财务处0931-8912069(缴费),②组织部0931-8912121(党组织关系),③保卫处0931-8912161(户口迁移)④团委0931-8912684(团关系),⑤研工部0931-8914283,⑥南通基地0513—80677396,80677397。
3.研究生院网站:http://ge.lzu.edu.cn/。
4.财务处网站:http://cwc.lzu.edu.cn/。
5.相关报到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关注兰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lzu-gs”。
6.欢迎您关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lzu-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