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的通知
各位201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
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我校共计2591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获批成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为方便各位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复试期间考生若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变更了通信地址,则以变更后的通信地址为准。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校内地址自取:通信地址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的录取通知书,请于2016年6月16-17日到南湖校区收发中心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号码领取。
2.校外地址自取:其它地址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本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号码自取。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17日下午以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
(2)领取时间:6月17日上午9:00—11:30。
(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注明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推免生无准考证号,请注明“推免生”。
3.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硕专业学位(CFO方向)新生请和相应学院(中心)联系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重要提示:启封后务必仔细核对特快专递内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调档函、定向合同或协议书(限“定向就业”生)、中国银行卡。
重要说明:1.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包括“正本”和“报到用附联”两个部分,新生入学报到时务必携带齐全。入学报到后“正本”由考生留存,“附联”部分由学院回收做入学凭证。
2.转发中国银行通知:部分新生开卡未成功,如EMS信封内无配套银行卡者,请自行联系: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027)88386971。
三、《调档函》使用说明
(一)使用对象:仅限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的新生。
若新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含在职少民骨干)”,无须转档,不须使用《调档函》。
(二)使用方法:
1.须调转档案到学校的新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内容准确填写《调档函》的空格部分。
2.填写完整的《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管理部门,且“地址联”必须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3.我校新生档案接收工作于7月31日截止。请于7月31日前将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档案室(南湖校区文治楼309室)。
4.新生(含跨学院报考)若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将调档函交学院,其档案由学工部统一结转至研究生院档案室。
(三)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南湖校区文治楼309室),收件人:程老师,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904。
四、《定向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简称《少骨定向协议》)办理说明
(一)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少民骨干计划)”的新生
将1份《定向合同》协议书交定向就业单位,另1份自行保存。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少民骨干计划)”的新生
1.将所有《少骨定向协议》交协议书的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签字盖章。
2.6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完整的的2份《少骨定向协议》寄(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少骨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101室)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的要求,“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我校无需到西南大学强化培训且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2016级少骨生名单见附件1:《2016年少民骨干名单(无需去西南大学)》。
其他少数民族骨干生第一年均要到西南大学参加基础强化培训,报到事宜由西南大学具体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进行转发。
七、其他
报到时间为8月30日,报到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详见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六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少民骨干名单(无需去西南大学):temp_16061417402373.rar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六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