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申请,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给予注册学籍。
二、入学报到时应携带:
1、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需户口迁移者应携带户口迁移证(福建省新生不能迁移户口,其它省份新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者需在户口迁移证背面注明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本人身高及血型并在入校之后重新办理身份证),户口迁移的地址:闽南师范大学,报到时交到校保卫处咨询点办理户口迁移;
4、共青团员应携带团员证,中共党员应携带县级以上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福建省内直接转到“闽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转到“福建省漳州市委组织部”),报到后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免费参加医保等用途,请如实填写,并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报到后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6、一寸免冠近期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报到后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三、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生活用品自备。学生住宿费用以报到后安排具体公寓情况而定。一般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四、学费收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五、缴费方法:
学生录取通知书内已发放缴费卡。根据缴费卡说明将住宿费及学费存缴到相应的卡内。(友情提醒:学费存到建行卡,住宿费存到农行卡;银行卡的使用请参阅通知书内《闽南师范大学学费住宿费交缴通知》)
六、新生报到时间:2016年9月10日,上午文科报到,下午理工科报到。报到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球类馆研究生处新生报到点。若提前到达,请自行解决食宿。
咨询电话:0596-2520133刘老师
附表:《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