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和学费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2016级各位新生:
经学校研究,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和学费标准确定如下,请各位新生按时来校报到。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临床医学硕士和护理硕士)凭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档案等有关材料于2016年9月12日—13日来校报到。
二、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和护理硕士研究生须于2016年9月12日完成报到注册,14日开始授课。
三、“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报到时间在寒假面授时期,不需按照全日制新生报到时间来校报到。
四、我校医学类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为7000元/学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交学费。
五、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标准为900元。
六、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寄发至各位新生,请注意查收。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
特此通知。
研招办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