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地方计划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我校将于6月24日开始发放2016级地方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将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为地方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通知书信封中包括录取通知书、报到注意事项、政审表和调档(政审)函。
1)自取时间:2016年6月24-2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拟录取考生凭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受委托人需凭①受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③考生本人的委托书领取。
2)自取地点: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学校机关楼404办公室)。
6月27日,未领取的通知书,我校将按照考生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以挂号信形式统一寄出。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生、地方入伍硕士生、国防生和军队在职干部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特此通知。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