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部分)
各位考生: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经过两次复试,多次拟录取,部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17日―4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非全日制考生一般不需签订定向协议,也不需调档。如需签订定向协议,自行下载附件2,把其中的“全日制”字样改为“非全日制”字样。
定向协议上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下午5点,过期不交者按非定向拟录取,毕业时按非定向就业。已经提交定向协议的按定向拟录取。拟录取结果一旦上报录取类别不再变动。在校期间及毕业时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定向协议如需邮寄,请把一式三份寄至以下地址(只接受EMS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3007
监督电话:0373-3329034(研招办),0373-3325862(校纪委办公室)
研招办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部分)公示.xlsx
附件2:2017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