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同学: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7级硕士研究生!为便于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7年9月6日
二、报到地点:与本科生同场报到,具体安排如下:
赛罕校区:学校排球场各学院迎新接待处(除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之外其他学院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以下学院的学术型研究生: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新闻与传播学院、佛学文化研究院)
盛乐校区:盛乐校区图书馆前各学院迎新接待处(包括教育科学学院、蒙古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法政学院、经济学院、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社会学民俗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5个学院及上述学院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需在赛罕校区乘车到盛乐校区报到)。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三个学院学术型研究生报到地点请于开学前查看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报到地点如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
三、组织与户籍关系办理
1.组织关系:(1)外校考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学后把原所在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统一交到学习单位党总支,党总支在审查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关系手续。(2)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须持原单位党组织介绍信到所属省、市、县委组织部(教育工委、高校工委)转接,介绍信抬头为:“内蒙古高校工委组织部”。(3)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向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71-4392522。
2.户籍关系:(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内公通字【2011】26号)通知精神,自治区内、外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并不再开具“户籍证明”。(2)凡迁移户口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有特殊情况可于9月30日前)须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一张及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一张交到保卫处户籍室,逾期不予办理。所有提交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3)户口迁移证必须有“XXX公安厅户籍专用章”和“XXX公安局X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相应的“两个骑缝章”;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各项内容应齐全、准确、清晰且不得涂改”;迁移证必须为微机打印,手工填写的一律不予接收,户口迁移地址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联系电话:0471—4392596。
注: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将落户资料缴到保卫处后,由专职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在落户期间(大约第二学期六月份之前)不能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及出国护照等户籍手续。如在落户期间有需要办理有关户籍手续的学生请谨慎迁户 。
四、有关费用缴纳
(一)缴纳类别及标准
1.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表:
教育硕士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体育硕士 | 社会工作硕士 | 旅游管理硕士 | 翻译硕士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公共管理硕士 | 艺术硕士 |
7000元/学年 | 9000元/学年 | 9000元 /学年 | 9000元/学年 | 9000元/学年 | 10000元/学年 | 10000元/学年 | 12000元/学年 | 13000元/学年 |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体检费:第一年:70元;第二年:55元;第三年:55元 ,三年共计18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390元/3年、260元/2年。商业保险费60元/年为自愿交纳。
(二)缴纳方式:新生于2017年8月25日至9月1日期间登陆内蒙古师范大学网页“自助缴费平台”,将第一年学费、第一年住宿费、三年/二年体检及医疗保险等费用在网上进行自助缴费。使用信用卡缴费可以在限额内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使用储蓄卡缴费,如有消费额限制,可以分批次缴清费用。具体缴费事宜请关注财务处主页有关通知,如有问题,可拨打0471-4392308咨询。
五、其他事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2.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可到校购买。需要住宿的研究生凭住宿费收据、录取通知书到赛罕校区学生公寓或盛乐校区研究生公寓办理住宿手续(具体住宿地点见手机版招生信息网或研究生院主页通知)。需要住宿的研究生根据本人具体报到地点,务必于8月20日前与学生公寓联系登记住宿事宜,如未按时联系将不予安排住宿(赛罕校区学生公寓邮箱:czh@imnu.edu.cn;盛乐校区学生公寓邮箱:wangyali@imnu.edu.cn)。
3.报到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
4.报到时须将研究生“定向合同书”、研究生“婚育调查表”交给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有工作单位的新生人事档案转到我校者还须将工资关系于开学后一周内一并交到研究生院事务办公室(行政楼434室),逾期不交档案者一律取消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人事档案在原单位保留者不用转工资关系,不转档案和工资关系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人事档案不转到我校的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里下载“政治审查表”和“人事档案保留原单位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报到时交到交到研究生院招办,否则后果自负。
5.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到时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到时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若在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6.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7.请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右上角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生登录”进行注册(用户名:学号,密码:8位出生日期)并完善个人学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查看“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图”。
8.2017级研究生开学典礼、研究生英语分班考试及正式上课时间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