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7级硕士研究生。现请你阅知以下内容并按要求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一、暑期上课的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入学报到时间为7月1日,其他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在9月中上旬(具体报到时间将于7月下旬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和研究生会微信平台公布)。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事后再凭有关证明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未来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各非全日制专业报到及授课时间等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上课时间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节假日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节假日 |
社会工作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节假日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节假日 |
会计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工作日晚上和周末 |
学科教学(地理)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心理健康教育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学科教学(语文)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学科教学(英语)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学科教学(历史)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旅游管理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工作日晚上和周末 |
学科教学(数学)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学科教学(物理)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学科教学(生物)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9月中上旬 | 瑶湖校区 | 周末和节假日 |
小学教育 | 非全日制 | 7月1日 | 青山湖校区 | 暑期 |
二、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学校要对入学新生政审,并对学业情况进行复查。政审和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凡政审和复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应一次性缴清第一学年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报到时不收取现金,新生缴费全部统一采用建行代扣代缴方式,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每张建行储蓄卡的户名为新生本人姓名,并附带密码条,收到储蓄卡后请及时核对户名及修改密码;今后学杂费<学费及住宿费>缴纳、奖助学金发放均使用此卡,请注意保管)。新生应在2017年8月15日前将学费及住宿费存入建行卡中,财务处将在新生报到前从建行卡中统一代扣上述费用(注:因建行卡需缴年费,请多存10元),并将打印好的收费收据发放到各学院,报到时新生直接到各学院领取缴费收据。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1. 学术型硕士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各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见下表: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学习方式、学制 | 学费(元/年) |
0251 | 金融硕士 | 全日制2年 | 12000 |
035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年 | 全日制8000 非全日制10000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 ||
0352 | 社会工作硕士 |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2年 | 12000 |
0451 | 教育硕士 |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年 | 8000 |
0452 | 体育硕士 | 全日制3年 | 8000 |
0453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全日制3年 | 8000 |
0454 | 应用心理硕士 | 全日制3年 | 8000 |
0551 | 翻译硕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0552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全日制2年 | 8000 |
0852 | 工程硕士 |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年 | 8000 |
1251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年 | 12000 |
1252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非全日制3年 | 12000 |
1253 | 会计硕士(MPAcc) |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年 | 12000 |
1254 | 旅游管理硕士(MTA) | 非全日制2年 | 12000 |
1351 | 艺术硕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2.学校要求学生在校住宿,住宿费为男生每年1000元,女生1200元(新公寓,带空调)。
四、非定向考生应按时办理调档手续,档案最迟应在入学报到前到校;定向考生应按时签署定向协议书,协议书于入学报到时交至学院,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五、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并交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好专业、姓名,另自留备用照片5张),党、团员需交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团员证的交团员证),外省考生介绍信台头为: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转江西师范大学;本省考生为:江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同时按自愿原则缴纳以下代收款:(1)为减轻学生因遭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后带来的经济压力,学校联系保险公司为学生办理保险(自愿原则),保费40元/年/人;(2)需备好公共课教材费用,班费由各班级自行收取。
六、根据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事宜可咨询当地教育局。新生报到时,请获得贷款的学生务必在开学两周内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函》上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以便贷款冲抵学费工作。
七、报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邮政编码:330022。
八、新生入学时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九、新生报到时需将本人及家长签好字的《研究生自律承诺书》上交所在学院。
十、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电话咨询:
研工部:0791-88120604(负责新生报到);
研究生院培养办:0791-88120605(负责学术型硕士教学培养)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0791-88120853(负责专业学位硕士教学培养)
财务处:0791-88120238(办理学费缴纳);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0791-88120114(办理户口);
研究生院研招办:0791-88120608(负责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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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