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6月12日起由各学院陆续发出,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1.以下两类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录取学院研究生科自取录取通知书: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已在系统中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自取”的考生。
2.其余考生录取通知书将按本人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或招生系统中修改后的地址分批邮寄,邮寄方式及时间详见各学院通知,请2018级硕士研究生注意领取或查收,有问题请及时与录取学院联系。
3.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的有:银行卡小信封(内有中国银行卡、银行卡使用须知、银行卡签收单、交费通知)及新生入学须知。
注: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办理银行卡,沿用本科时使用的银行卡。非本校应届生如未收到银行卡请与录取学院核实是否开卡失败。开卡失败的新生需在北京办理中国银行卡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卡号报学校计财处(思源楼519室)。
注意:非定向新生以及定向的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新生,需要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未按要求调入我校者,录取通知书缓发,暂不办理报到手续。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定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未按要求交到录取学院者,录取通知书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