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各位新生:
现将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地与非“自取”考生:
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18年6月15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自行领取考生:
1. 范围:
(1)在“通讯地址修订系统”中修改地址为“自取(河西校区)或者自取(滨海校区)”者,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天津科技大学”者,如所填相应具体地址为“河西校区或者滨海校区”,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 领取时间:
河西校区:6月19日—6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滨海校区:6月19日—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 领取地点:
河西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研究生院 电话:60600279
滨海校区:中校区1号楼205室研究生院 电话:60600124
4. 领取要求: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 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新生报到时间)
2. 入学须知(请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新生报到地点)
3. 调档函(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请考生将调档函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请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将档案寄送到录取专业所属学院,以便审核存档。
4. 有关费用缴纳请认真阅读“入学须知”中“天津科技大学2018级新生交费须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5.定向协议书。录取方式为“定向”的全日制考生,按照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要求签订协议。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