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级研究生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11日上午,请2018级研究生新生按照如下注意事项做好准备,按时报到注册。
一、注册报到及请假注意事项
1.新生须于7月10日—7月24日登录厦门大学迎新系统(http://welcome.xmu.edu.cn)进行预注册,咨询电话:0592—2189757。
2.新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学位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到指定报到点接受查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毕业证书)的应届硕士生将不予注册报到。
3.新生报到注册期间如无法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须向学院提出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书面请假条请写明专业、姓名、请假缘由、请假起止时间,签名后,连同相关证明一起扫描,并将扫描件于注册时间前5天发送邮件给如下相应联系老师。请假名单将于注册日期前在法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一栏公布。请假后须关注法学院网站选课的通知。请假学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选课需要的学号见请假名单。
4.新生在报到注册时应按我校收费标准缴清应缴费用(含住宿费)后,方可凭票据办理报到、注册、入住手续。
5.联系人:
法学硕士/博士联系人:刘老师;联系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室;电话:0592-2185983;邮箱:lqy@xmu.edu.cn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学)联系人:康老师;联系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室;电话:0592-2186991;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
二、关于档案转寄、宿舍的说明
1.档案寄送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2.档案寄送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C319室宋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1951
3.入学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为审核研究生奖助学金资格,请非应届的学生,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1)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
(2)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他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寄档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无法提供无工作单位证明的,需提供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3)入学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研究生,应有入学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或未办理过就业手续)、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寄存证明文件(需原件)。
联系人宋老师,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C319室,电话0592-2181951,邮箱songleihuaa@xmu.edu.cn。
4.关于宿舍申请
学生宿舍由学校公寓学工办统一协调分配,新生宿舍申请方式附在录取材料中一并寄达。
三、关于新生党员材料的说明
详见关于2018级新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几点说明:
http://law.xmu.edu.cn/Detail/CNNotify/133605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92-2180879,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C206室
四、关于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户口迁移证持续到注册报到时有效。
户口迁移证开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大学路派出所。
注意: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原因须为“大中专招生”,不可为“大中专生毕业”。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592-2189092,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室
注意:请假新生在假期届满后报到时,请按以上各联系方式到负责老师的办公室办理。
其他事项参见通知书随附的“新生入学须知”